声明人:杨德福
99年7.20刚过,单位的党委书记找我谈话,不准修炼法轮功,我当时表态“不炼了”,村支部党员会上我也口头表态“不炼了”,上述的表态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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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