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效兰
以前我在610办的洗脑班写过“保证书”,说过错话,我现在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在此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全部作废。我决心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师父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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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