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陆贞兰
受邪党的迫害,违背了大法的要求,邪悟了。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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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