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叶素华、赵祖芬、吴贤俊
我们在2001年配合邪恶照了相,在不符合大法的条子上签了名,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