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凤敏
被非法劳教期间,遭受邪恶高压迫害,违心的在“五书”上签了字,解教时又在“帮教协议”上签了字,特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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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