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丛林
我以前替母亲写过“保证书”,现在认识到当时自己做错了,没有按大法的要求去做。现严正声明:我曾经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我今后要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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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