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显江
99年以后所有违背大法的签字(包括家属代签的)统统声明作废。在以后的修炼道路上,我要坚修大法,遵照师父的教导,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