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洪花
我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直到圆满。加倍弥补给正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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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