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连平
在邪恶的迫害中,我所签过的不符合大法的字全部作废。作为大法弟子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做好该做的“三件事”,紧随师父,为助师正法做好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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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