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家卫
2004年9月份被恶警迫害绑架拘留,强迫拍照、签字。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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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