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梅英
由于在邪恶的迫害下,签了不该签的名,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正念正行,做一个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