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越
本人郑重声明于2001年5月所说所写的“不炼法轮功之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