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兰
我在市教养院的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和给派出所写的“保证书”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