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熊大芬 我原来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因为我通过修炼法轮功,使我内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到了很大益处,使自己认识到怎样做才是对社会、对人民真正有益,深刻认识到法轮大法不愧为“宇宙大法”、“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实践证明法轮大法对社会是绝对的有百利而无一害。自己决心坚实地修下去,永不反悔。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0/1369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