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夏克彩、刘满才
7.20以后,在邪恶迫害下,写过的“保证”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