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瑞珍
在强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紧弥补,跟上正法進程。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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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