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志宏
1999年曾写过“保证不参加集体炼功”的话。在此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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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