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洪敏
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被迫按手印、签字等,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