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黎耀忠、程溥明
在儿子被劳教期间,替他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