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辉蓉
在99年,曾写过所谓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