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瑞华
94年的春天,家人代签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在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