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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日华

    我修炼大法已十年之久,由于悟性差,回忆修炼道路上,特别是99年7.20大法被迫害初期,有许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99年7.20非法镇压开始,搞人人“过关”。党支部写好底稿,我就迎合“过关”了,配合了邪恶的行为,现在我声明作废。二,服从了邪恶,交了几本大法书。三,当时人民日报发表了不许党员炼法轮功。在支部会上全体举手表决开除我的党籍。由于受党文化的毒害,思想上还有点依依不舍,于是我到办事处书记那里,为挽留党籍做辩解,(后来真没批准开除)。看过“九评”及师父的经文,真为当时的做法痛心。这种不在法上的言行,有损大法形象的事,声明作废!归正自己。四,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抓回后,在派出所里,问还去不去北京?我的回答又迎合了他们的要求,没送我到拘留所。但以“扰乱社会治安”被罚款200元,我签了字(钱是从非法搜走的钱中扣的),回答“不去北京”,和在处罚单上签字,都是大错特错的,是自己修炼路上的又一个污点,声明作废。五,闺女二次被抓,我动了一念:去找她叔帮忙说和,对要写什么不屑一顾,能出来就行。后因正念闯出,虽然没有实行,但动机是违背大法的。我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废。走好以后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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