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慧婷

    九九年‘十•一’前给派出所写的“不炼功保证”声明作废。派出所管我要大法书,我虽没有配合,但胡说的话声明作废,后看了假经文后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语声明作废。2000年,2002年爱人入党外调,我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所出具的外调材料中有“没有炼功表现”,还一次出具“虽然炼功,但没有违法行为(具体话我不太清楚,因两次证明我都是事后才知道大概内容的),在此声明任何组织,领导,个人在我知道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我,或替他们组织或个人出具的向邪恶所说,所写的“担保”或证明我的材料不代表我个人意志,声明作废。在九九年给派出所在每次讯问笔录上签上我的名字,是对大法的污辱,修大法是无罪的,不应被讯问,在此声明作废。今后,我要真正按着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洗刷掉在自己修炼路上污点,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