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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艳娥 我是1998年11月份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迫害大法时,乡里和村里来人到我家,让我照相,我不照,他们说,你不照证明你还炼,我害怕了就照了,还摁手印,从那时就“不炼了”。现声明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努力学法,讲真象,发正念,走好修炼的路。我一定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要以法为师,坚修大法到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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