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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丽霞

    我是1997年8月份得法的,在没得法之前身体一直不好,心灵深处受过很大的创伤,思想接近崩溃。得法以后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人也精神了,这都是学法炼功的结果,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可是就在99年7.20以后开始非法打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压力面前违心的按了手印,照相。做了不该做的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派出所让我的家人给我写了“保证”。真是对不起师父,给大法抹黑,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一律作废。所以从今以后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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