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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玉和 我从2001年5月25日被邪恶抓進看守所,被非法判刑3年半,2003年5月16日被送進监狱。在邪恶的迫害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于2004年7月22日写了“保证书,悔过书,认罪书”,现在经过学法,认识到这些都是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同时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统统作废。我于2004年11月25日回家后,经过学法认识到在今后的修炼中,要做好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同时進一步归正自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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