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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美华 我是2001年7月份去了北京上访,遭到北京恶警被抓,在那里呆了5~6天,万万没有想到国家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败坏到什么程度。回来又在派出所呆了一星期,在这时脑子不清净,有了怕心,写了“保证书”,知道错了还是写了。回想起来那段时间对师,对法不敬,不信,做了不该做的事,象刀绞一样后悔。现在我明白了,我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一定要做好师父教的三件事,讲清真象,救度世人,共同助师正法,救度更多的众生与世人,以前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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