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志清 我1997年得法,2000年6月進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后被当地政府接回,拘留15天,因学法不深,在口供上签名,按手印,照相,配合了邪恶,2000年7月份又被恶警骗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16天,也配合了邪恶,按了各种手印并戴着牌照了相,还在口供上签了字。现特此声明以上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统统作废。全盘否定!在以后的修炼中我要更加精進,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报答师尊的慈悲苦度,走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每一步,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