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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志清

    我1997年得法,2000年6月進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后被当地政府接回,拘留15天,因学法不深,在口供上签名,按手印,照相,配合了邪恶,2000年7月份又被恶警骗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16天,也配合了邪恶,按了各种手印并戴着牌照了相,还在口供上签了字。现特此声明以上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统统作废。全盘否定!在以后的修炼中我要更加精進,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报答师尊的慈悲苦度,走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每一步,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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