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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传敏 我有幸在1996年得到法轮大法。大法的法理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常人认识不到的理。工作中,生活中我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使我身心健康,道德升华,受益非浅。可自1999年大法受到迫害以来,在高压下有些说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所有说过,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不给自己修炼中留下任何污点,做一个真正的,纯净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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