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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凤英

    在迫害的初期,我因对法认识的不足,执著于亲情和怕心及被邪党文化的毒害,在被迫害时不能用正念对待。在工作单位的登记表上签了字;在派出所,街道,拘留所及洗脑班“写了不進京和遵守公安部六条”的保证书。这几年来不断的学法修心,现在清醒,理智的认识到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在此我严正声明,在以上各处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正念正行,以法为师,坚定的维护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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