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香
1999年迫害开始的时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违心的写了一份“保证书”,交给了街委。现声明,以前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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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