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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文進

    19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后单位强制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职工开会将事先印好的“不准到北京不准炼法轮功”的一张纸要我们每个人签字。在邪恶逼压下我签了名。这是一个大法弟子的耻辱是对大法犯了罪。我十分痛悔。我声明这个签字作废,同时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信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一修到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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