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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桂珍、刘雪梅、周桂芝、陈林蔡、勤山、马秀珍

    99年7.20江××邪恶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后,在610警察的强迫下我们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曾向邪恶写过“放弃修炼”的保证书。通过学法使我们认识到这些言行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现在严正声明,以前自己写过或单位亲属代写的“四书”等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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