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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大伟

    在2001年,我被当地派出所找去,在压力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通过学法,我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现郑重声明,以上签字和以前家属代签的文字一律作废。今后将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成为名符其实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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