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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段晓敏 本人于2000年3月去北京护法,途中被截回后被本地派出所所长无端送进拘留所,拘留15天,非法罚款3000元,没有出示任何收据。由于本人的执著和对法的认识不足,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给自己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本人所写的违背大法的所谓"保证书"作废。我要“以法为师”,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1/137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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