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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朝琼 我是2001年5月被邪恶抓進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14天。出来是邪恶要我写“保证”,我就应付写了“保证”。现在我郑重声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决跟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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