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翠华
由于学法不深,怕心执著重,没在法上悟,使自己的言行违背了大法。严正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紧随师父,真正从法上提高,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