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秀
1997年初得法,过去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在邪党领导下我在教育工作中教了三年学,对儿童進行邪党教育,污染了儿童,甚感痛悔,现在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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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