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立全
以前在拘留所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从现在起紧随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不能再做愧对师父和大法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