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龙志华
我在被迫的情况下,违心的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情,写下了“不修炼”的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我决心从新走入修炼,坚决否定旧势力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