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桂玲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严正声明: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以法为师,处处用大法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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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