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志云
从1999年7月份迫害开始到如今,我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全部作废。包括家人,单位领导,公社干部等替我签的各种“保证”也一律作废。我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