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万治秀
我于99年正月初得法。2000年7月的一天下午派出所来找我,它们强迫我签名,因我学法不深就签了,我现声明签名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