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辉
在洗脑班被邪恶强行洗脑迫害期间,被迫写的“保证”和在看守所或任何场合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