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绍斌
我在派出所,看守所,办事处所写的“保证书”,按的手印和签字,全部声明作废。从新回到修炼中来,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作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