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芳
1999年7.20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在高压逼迫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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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