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秀英、姜淑芝、孟昭云
在强化洗脑和残酷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家人替自己的签字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