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索桂花
从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写的和家人所写的“保证书”,按的手印,签的名,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过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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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