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俊梅
由于自己1999年7.20以前,修炼不精進,怕心和情太重,在邪恶迫害下,写了“保证书”,现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珍惜以后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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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