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开珍
我在99年被抓捕到公社派出所,被迫害一个星期,逼迫我写了“保证书”,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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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